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当事人由于他人的故意的错误陈述,发生认识上的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即构成因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为了保护受欺诈的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使其不受因欺诈而为的意思表示的约束,根据《合同法》法律允许受欺诈的一方当事人撤销该项民事行为。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日常的房产交易过程中,卖方只要积极履行了合同义务,出示了产权等证件,买方核实过的情况下,此种楼龄不符且相差不大的情况,并不能构成欺诈行为,没有故意虚假陈述或可以隐瞒的事实,即不能构成欺诈。       相反,卖方可以主张按照合同约定,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的情况下可以主张对方违约,并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其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要求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       所以笔者建议:       第一,最好搜集证据证明你方无欺诈故意,比如:从未承诺楼龄,有出示过相关的产权证件复印件与原件给对方核对。       第二,搜集证据证明对方已经过了履约期限银 行 贷 款,且有明显故意不履行合同的事实存在,主张违约责任。       第三,同时为避免诉讼的成本过大:,可以事先积极与对方协商处理解决该案,以便买卖不成仁义在。

【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家以建筑日期与房本日期不符起诉,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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