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社会问题,首要的基石就是法律法规,其次是公序良俗,最后是人情世故。这个次序绝对不能颠倒,否则就不可能有共识。       首先,从法律法规来说,学生在宿舍里养狗违反了养犬条例,这是违法行为,这个性质必须要明确。       在社会活动中,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成年人有养狗的权利,但必须要承担起养狗的责任,办理狗证就是最基础的责任。       养狗的学生显然没有做到,他们这是违法养狗。试问一下,如果该狗咬死咬伤了人,那个学生会负责吗?他能负责吗?       第二,从公序良俗上讲,任何人员密集的场所都不应该允许流浪狗的存在,这不是我随口说的,而是欧美先进国家的共识。       例如美国就禁止散养狗和流浪犬。美国政府会收缴并集中灭杀。道理非常简单,在人员密集的地方,无主狗的危害非常大。       有人喜欢狗,也有人讨厌害怕狗的。从公序良俗上讲,这些将狗带入宿舍的学生非常自私,他们侵犯了那些不喜欢狗的同学的安全空间,还用道德进行了绑架。       第三,从人情世故上讲,学生宿舍不是你家,是众多学生共处的空间,必须要有个最大公约数,否则就乱套了。你可以在宿舍养狗,那我可以把家里养的黄金蟒搬宿舍来嘛?       宿管对养狗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但养狗学生置之不理。养狗学生不仅违法在先,不仅不尊重法律,又违背公序良俗,也不讲人情世故,这个学算是白上了。       宿管将狗摔死,刺激了一些所谓爱狗人士的感情,然后被口诛笔伐喊打喊杀。       如果我是宿管,就会选择报警,因为养狗学生涉嫌维护公共安全,应该请警察来处理。

【学生宿管制度】宿管当着学生的面将流浪狗从五楼扔下事件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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