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我的一位朋友开车和对面的来车撞在了一起,车的安全气囊全部弹出,车辆头部严重受损,幸运的是人没有多大的伤害。据他说当时车速度60公里。而事故的原因就是两辆车同时躲避一个骑电动车横穿马路的人。他们两个撞车了,而骑电动车的人没事人一样,骑车走了。       应该说,对于交通规则的遵守,开机动车的人比骑电动车的、开电三轮的人要好得多。       有人就说并不是开机动车的人素质高,而是因为他们违章要罚款、要扣驾驶证的分等,他们是迫不得已。这一点不可否认,因为我最近几天经历确实能证明这样的说法。事情是这样的:在一个南北道刚通车,东西道已经使用了几年的十字路口,交通管理部门还没有安装交通信号灯,但这纵横的两条路面都宽约四十米。就是这样路口,在通车半个月的时间里,平均约两天,就会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在某一天竟然发生了两起交通事故,发生事故的大都是轿车与轿车,而轿车与电瓶车则少得多。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这是每一位骑车、开车的人都应当记住并且要切实做到的。十次事故九次快,还有一次心不在。       在问题中这样的事件中,有人认为骑车人好像没有良心,冷血、无情,他至少要在客车侧翻之后,想办法积极救人,因为公交车是为了躲避骑车人才侧翻的。即使公交车不是因为躲避他而侧翻,他怎么连一点人道主义都没有,假如是他的亲朋好友出事了呢,他还会置之不理吗?这里所暴露的是一些人的自私,无情,暴露了一些人的人性。       但是事故的发生,公交车司机就没有自己的过错吗?当然有!试想一下,如果当时车速不是太快,躲避时怎么可能发生侧翻?公交车在城市的车流中,当属于不怎么遵守交通规则的一类车辆(我所在的县城是这样,不知其他的城市是什么情况),它们见空就扎,随意变道、抢道,占用左转右转车道直行。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个别司机为了多跑几趟(公司按趟数给钱),竟然看到有等车的人招手也不停车。       要说责任,无论是骑车的,还是开车的都有责任,而直接的责任人是公交车司机,而骑自行车的是间接责任。

[折叠自行车能上公交车吗]河南一公交车为躲自行车侧翻,骑车人淡定离开,事件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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