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息港消息 近日,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站公布对四川仪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因“未按规定处理异议;未经信息主体授权询个人信用报告”yin—hang—123—net,被中国人民银行南充市中心支行分别处5万元和13万元罚款,两项共处人民币18万元罚款。


  附通告截图:


四川仪陇农商银行私查个人信用报告 被央行罚款13万


四川仪陇农商银行|四川仪陇农商银行私查个人信用报告 被央行罚款1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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