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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东城区国家税务局近期正在严厉打击发票虚开虚抵违法犯罪行为,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已全面纳入税务机关信息系统高度监控范围,请您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如企业存在利用增值税发票虚开虚抵,虚列成本、费用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加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我局已将相关文件以及《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上传至新浪“北京东城国税货劳税科”微博,微博公众号:dchlkbjsat@sina.com。
谢谢!
东城区国家税务局
2017.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