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0日讯 北京银监局今日公布的京银监罚决字〔2017〕25号显示,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资产非真实转让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北京银监局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责令浙商银行北京分行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待遇]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资产违法非真实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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