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傍晚,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在“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上称,银监会将把“现金贷”纳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范畴,相关整治要求将形成文件于近期下发。
仅两个小时后,便传出了由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和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代章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开展“现金贷”业务需把握的原则:
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借款人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
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
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等。
通知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提出要求:
暂停新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
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
对于不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同时,严格规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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