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执法者可以先把道理讲通,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而不仅仅是甩一句话让公众自己查去,普及交通法是交警的义务。交警只有在工作期间才可以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能以合上本本的身份与语气来针对行政相对人,不符合法律规范。执法应文明,有理有节。     10月30日,一女子在北京玉泉路附近驾车逆行不服管制,交警出示警官证,有理有力地教育犟嘴女司机,引得不少围观者叫好。最后一句更是亮了: 我有心脏病,刚做完手术,你跟我嚷嚷我就躺地下!     而且如果说真的就事论事的话,我觉得没毛病!人交警都说的很明白了,站在执法者的角度和普通老百姓得角度都分析得清清楚楚的,我看您是看不惯这种执法风格而已吧!别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动不动就法律规定了啥规定了啥,法律也没规定你逆行了还啥都不懂,人交警还得给你分析一下逆行的危害?     执法不是请客吃饭,国家机器必须保持它应有的威严和震慑力。明确告诉你你违反了那些法规,同时告诉你你应有的权利。但是作为当事人不能抗拒执法,有异议也有合法的渠道沟通。抗拒执法必须严惩。这个没啥好说的。     你有申辩权,但是那不是撒泼耍赖的借口。在听到你的申辩后再做处罚决定,如果你对申辩后的处罚决定不满那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我想这女司机应该老早申辩过了吧,但是仍不配合那就属于妨碍执法了

【警察霸气语录】北京警察霸气教育逆行女司机,最后一句亮了!

http://m.fxlll.com/yl/29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