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分歧在于,老公签署协议将婚前房产给老婆,这是什么行为?性质最重要       如果因为老公出轨,被逼迫签署这个城下之盟,那么这种受到胁迫签署的协议并不是老公的自愿行为,老公可以宣布协议无效。       如果老公出轨,出于内疚心理,为了得到老婆谅解,自愿将婚前房子给老婆,这是一种交换,这是一种交易,那么合约是有效的。       如果说老公出于内疚心理,将房子赠与给老婆,在办理过户赠与实施之前,老公有权返回,收回之前决策的。       所以认清楚性质可能是本次纠纷的关键入手解决方案。       这个需要当事人描述当时情景,尤其出具合同看清楚了。       本来夫妻婚姻内不分你我是最好的状态,签订协议事实上是为各自的后路准备,具有防备心理。       一直以来,我对房、车、钱看的很淡很淡,我比较崇拜宋美龄的活法,她一生不拿钱、没存款、不设防活到106岁,别人怎么设防她呢?       女人的地位在于优雅,一个“然”字是一生,男人也是如此。       这个涉及法律问题了,如果协议是他自愿签的,应该法院会支持你吧       夫妻共同签订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写清这套房子的详细地址,即使不过户,不公正,也是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的。

[老鹰裁掉安东尼]老公承诺给我一套房,签了协议,但没公证没过户,离婚时他能反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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