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首先要明白,婚前买的房子,产权属于买的那个人,这个是有法律依据的,不用怀疑。       由于这套房子有按揭,婚后另外一方即使帮助一起还款,也不能认定为房子就变成共有,帮助还款的一方只是个人行为,银行是不认可的,还是只认定原不动产登记人。所以说,只要这套房子卖掉之后,原产权人把另外一方还的钱,归还给对方就可以了,其他的跟另外一方没多大关系。       至于婚后卖房之后,房子产生了升值部分,原产权人只要对另外一方做出相应的补偿就可以了,补偿多少就要你们自己协商,但是,补偿不代表是分割,这是两个概念,这个一定要分清楚。       所以,婚前财产属于原产权人,支配权也属于原产权人所有。       不要问“合理”与否,“理”是一种主观认识范畴的概念,一万个人就有一万种“理”,不是客观的标准,不能作为评判的标准。而法才是客观存在的,应该问“合法与否”。       肯定的回答:升值部分必须要分割,除非夫妻间有特别约定。因为房产的升值部分属于动态价值,只要是形成于婚后的,按照婚姻法17条的规定,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升值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之间有按照婚姻法18条做出特别约定。

【房子是婚前买的按揭离婚怎么办】婚前买的房子,有按揭,婚后卖了,升值部分对方要分割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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